负债是指企业或个人所欠的债务或承担的义务。负债累的编制凭证包括两个方面,一个是负债的发生,一个是负债的偿还。
首先,负债的发生一般是通过借款或购买商品或服务而形成的。当企业或个人发生负债时,应编制借方为负债科目、贷方为借款科目的凭证。例如,企业向银行借款,借款金额为10万元,则应编制借方负债科目(例如长期借款)10万元,贷方借款科目(例如银行存款)10万元的凭证。
其次,负债的偿还一般是通过偿还债务或退还商品或服务而进行的。当企业或个人偿还负债时,应编制借方为借款科目、贷方为负债科目的凭证。例如,企业偿还前述的借款,偿还金额为5万元,则应编制借方借款科目5万元,贷方负债科目(例如长期借款)5万元的凭证。
凭证的编制需遵循会计的基本原则,即借贷相等原则和会计等式的平衡原则。借贷相等原则是指每一笔会计业务必须有相等的借方和贷方金额;会计等式的平衡原则是指借方总额必须等于贷方总额。所以,在编制负债累的凭证时,借方金额和贷方金额必须相等,以保证会计等式的平衡。
总之,编制负债累的凭证主要包括负债的发生和负债的偿还两个方面,需要遵循会计的基本原则,并使借贷金额相等,保持会计等式的平衡。同时,根据具体的负债情况和企业或个人的需求,可以结合其他科目进行相应调整和录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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